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2015年度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8-29 06:17:44| 浏览次数:
近年来,全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鞍山市妇女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为纲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为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动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充分激发参与“两个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市政府办公厅等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牢记使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力争到2020年圆满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振兴钢都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2015年度鞍山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